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广东画坛岭南派与广东国画研究会关于新旧艺术的论争,可算是近代广东画坛的一桩著名公案。这场最初由岭南画派的方人定和国画研究会的黄般若引发的论争,以他们的姓氏而被命名为“方黄之争”,然而它决不只是双方的私人恩怨,也不仅仅是局部地域的派别和艺术观念之争,它的产生不但与当时中国美术界甚至整个文化界“革新”与“国粹”的思想碰撞密切相关,甚至直到今天,还对中国美术具有深远影响。
方人定,广东中山市人。幼名四钦,复名仕钦,1920年改名人定。1923年入春睡画院,跟随高剑父学画。1929年留日,1935年毕业于日本东京美术学校研究部,习西洋人体素描。回国后主攻国画人物,1938年赴美游历并开画展。1941年与李抚虹等在香港成立“再造社”。解放后曾任广东画院副院长。
黄般若,原名黄鉴波,东莞石龙黄家山人。三岁丧父,随母寓广州,从叔父黄少梅学画,并受书画、金石、考古学家邓尔雅影响。早年参与创办癸亥合作画社、广东国画研究会。学画早期师法古人,临摹真迹;后期师法自然,以山水为主。在水墨运用上敢于探索,大胆创新。
1926年,方人定奉高剑父之授意,撰写了一篇题为《新国画与旧国画》的文章,刊登在《国民新闻》上。这篇文章主要内容是认为国画应该改革,而改革的道路就是高剑父等人开创的“折衷”之路。几天后,主张存续国粹的国画研究会的主要人物黄般若在潘达微、赵浩公的支持下,撰文反驳。双方隔空开火,一开始,争论的焦点是高剑父受到的日本画风的影响,究竟是借鉴还是抄袭,随着论战的深入,双方针锋相对,转向国画是否应该改革、如何改革,以及中西方文化冲突的语境下如何继承传统文化的问题。
例如对西画及日本画中的素描写生,黄般若认为,艺术不该模仿自然,而应该表现艺术家的内心世界,对自然的再现使艺术陷于死描奴仿的境地,从而促成艺术的灭亡。而在方人定看来,中国的文人画缺乏笔墨功力,只是“业余爱好者”的消遣戏笔,甚至认为我国艺术荒芜的原因就是文人画阻碍了艺术的改革。
这场笔墨论战也吸引不少广东本地和外地画家参与论争,营垒分明,争论激烈,成为广东近现代美术史上的不容忽视的重大事件。折衷派疾呼革命,认为中国画已经走进了整理国故的死胡同,远离社会现实。而国粹派一方面借重当时流行的“东西文化差异”的说法,强调中国画的独特性,认为用西洋或日本画的审美情趣来审视中国画并不恰当;另一方面则以“注重表现”、“张扬个性”的西方现代主义艺术兴起为例,试图证明西方现代艺术的观念在中国“古已有之”,甚至世界艺术的未来趋向必然在东方。当然,也有一些中立的观点,认为不必非此即彼,真的艺术,可以古今中外兼收并蓄。来自国画阵营之外的美术界的观点,也许是在中西思想文化激烈交锋的情况下,社会如何看待传统文化及舶来品的某种反映。
一个有趣的例子是,留学日本学习西洋画的胡根天却并不认同高剑父等人,面对日渐颓废下来的中国传统艺术,他并不主张全盘西化,而是认为“对于中国艺术的挽救,与其要借尸还魂,不如把自己起死回生”—西学来袭致使中国传统文化的衰微虽是历史之必然,但传统文明本身是有复兴的内在能力的。
广州艺术博物院陈伟安院长在谈到这段当年公案时,特别指出,虽然当时折衷派是鼓吹国画改革,似乎代表进步一方的力量,但这并不是说国画研究会就抱残守缺,不肯变革。相反,国画研究会也一直申明需要在传统中寻找创新,“双方都承认中国画必须变革,也都在积极实践变革的方向,只不过一者是向外、向西方和日本寻找参照与借鉴,而另一方是向内、向传统和中国画本身寻找内在的变革”。
论战双方提出的观点依然是今天艺术界关注讨论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