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安排,决定从2022年9月22日起在中山校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类标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成易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内。
二、投放时段。各区域生活垃圾投放点不设时段,24小时均可投放。
三、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投放亭内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和堆放垃圾。
四、广大师生应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坚持源头减量,厉行节约低碳,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生活习惯,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美丽校园创建。
五、发现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可以监督提醒或举报投诉(电话:后勤基建部:邓杨89911730,物业公司:丁新萍89911997 )。
请各位师生按照学校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及通知,进行垃圾分类定投。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建洁净、和谐、文明的美好校园。